被执行人:潘春林,男,1979年1月4日出生,汉族,住舒城县城关镇下河村下河组,公民身份号码:342425197901043210。 执行案号:(2021)皖1523执965号 执行标的:80000元 悬赏期限:2023年12月4日——2024年12月3日 悬赏条件:凡是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(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)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,对举报人予以执行回款10%的奖励。 悬赏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 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。 联系人:徐法官 联系电话:0564-2783355
|